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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14 02:10:07
  • 关于《黑龙江省市场主体“信用+”场景应用创新示范推广工程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关于《黑龙江省市场主体“信用+”场景应用创新示范推广工程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12-14 14:10 来源: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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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黑龙江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创新“信用+”场景应用,推动信用应用向更多领域拓展延伸,加大对守信主体激励力度和范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褒奖诚信的社会氛围,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编制了本《方案》

二、《方案》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守信激励为主导,在完善巩固已有应用场景的基础上,针对我省市场主体建立更多“信用+”应用场景,主要包括“信用+审批服务”“信用+精准监管”“信用+龙头企业”“信用+专精特新”“信用+精准招商”“信用+保函服务”“信用+优先选择”“信用+保险服务”“信用+公证服务”“信用+供电服务”等十个针对市场主体的“信用+”应用场景。

2023年底,每个市(地)至少建立3个针对市场主体的“信用+”应用场景。到2024年底,每个市(地)至少累计建立6个针对市场主体的应用场景,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确保“信用+”应用场景示范推广工程取得实效。

三、《方案》主要措施

一是依据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进一步创新信息共享方式,将有关信用信息归集至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是充分发挥各级信用信息平台的作用,依法依规应用和共享各类主体信用信息,为建立“信用+”系列应用场景提供有力支撑。三是推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市场主体行业信用评价标准,确定守信激励措施认定标准,依据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等,准确划分守信激励的对象。四是落实《黑龙江省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并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依法依规创新建立具有本地特色、形式多样的与信用评价结果相匹配的守信激励措施。

责任编辑:郑钧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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