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省营商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将省委依法治省委2024年重点任务和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逐项制定贯彻落实台账,明确具体措施、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是落实落靠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及时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局党组成员压紧压实分管领域法治建设责任,并严格按照述法要求进行个人年度述法。三是严格依法作出重大决策。认真执行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制度规定,确保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依法依规决策。
二、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工作。一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理论学习。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结合我局“综合能力提升专题培训”设置重点学习课程。二是强化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局党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部署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工作,坚决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行《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推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严把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发关。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履行增量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配备3名专职审查人员,将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统筹安排、一体推进。四是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合同、营商环境监督案件、重要文件合法合规审核以及立法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有效防范化解潜在法律风险。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一是坚持会前学法常态化。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完成《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学习,有效带动机关学法用法。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我局2024年度学法计划、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通过省干部教育网络学院、“营商大讲堂”等载体和法律知识网上考试、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公益广告等宣传方式,加强普法宣传学习。三是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以企业合规、政府合规为视角 浅谈法治政府建设》等为主题,对我省营商环境系统全体干部进行授课辅导。同时,向局机关各处室发放《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手册》等普法教育书刊,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四是组织推出全省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十佳案例。在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下,与专家学者、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和部分省直综合部门共同评选产生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中省直部门十佳案例和市(地)十佳案例,充分发挥典型经验做法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五是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参加第八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和第三十三届哈洽会,积极提供营商环境政策解读、咨询服务,通过发放单行本、一图读懂等方式对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的宣传。
四、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全面落实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会同省委依法治省办联合印发《黑龙江省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从筑牢营商环境法治基础、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企业权益司法保护等6个方面,明确23项重点工作任务,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更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二是加速推进修改《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进程。按照东北三省一区优化营商环境协同立法有关要求,将修改《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申报为省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立法项目。同时,组织13个市(地)营商环境局全面梳理条例修订实施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同步委托省委党校营商环境领域专家开展条例立法后评估,系统研究区域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区域协同创新等方面立法建议。三是全面清理不符合国家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规定。积极配合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对我局起草或承接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五、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一是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率先出台省级“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意见,作为国家首批集中攻关和创新示范省份之一,提前完成国务院部署的首批和新一批退休、信用修复、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企业破产信息核查等21个重点事项,总体服务效能提升80%以上。我省“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改革经验和做法在全国复制推广。二是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率先打造从省到村“五级六统一”政务服务架构,开展“五级六十同”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推动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三是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创新。在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及其移动端推出便民利企应用1696项,实现企业群众办事高频事项全覆盖。我省政务服务APP位列全国省级移动政务服务“A”档次、东北三省第1位。推广电子证照一键复用免提交,一键复用电子证照71类,事项占比超过70%,电子证照汇聚种类居全国第二。
六、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一是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出台《黑龙江省政务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全省数据“一本账”。建成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形成“5+1”数据共享应用能力,数据汇聚总量突破3000亿条。二是强化数字化服务。打造全国一流数字政府运营中心,通过15个板块实现一屏观龙江、一屏算龙江、一屏说龙江,推出五大类、500余个应用场景。我省数字政府建设经验做法入选新华社《2024新华数字政府观察十大创新案例》、国家数据局《2024数字政府创新成果与实践案例》。
七、落实落靠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一是扎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提质增效。对标世行新版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制定《黑龙江省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黑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体系(2024年版)》,创建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营商环境监测督导考评系统,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切实加大督导问责力度,强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真抓实做。二是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设立政府失信违约投诉受理专栏,进一步畅通政府失信违约投诉渠道。建立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务信用记录制度,着力加强对朝令夕改、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的监督,助力提升政府公信力。三是强化政府合同履约监管。建设运行政府合同履约监管平台,对各级政府及部门签订合同、协议履行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基本实现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全纳管”、履约“全监控”。四是创新政策服务模式。依托省惠企政策服务平台,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惠企政策事项“一站汇聚”“智能匹配”“直达快享”,有效推动政策红利释放。五是完善政企常态化交流沟通机制。持续开展“政商沙龙”等政企交流活动,主动听取经营主体意见建议,推动解决经营主体发展堵点难点问题。六是打造“即呼即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品牌。打造涵盖各级12345热线的全省一体化“民诉即办”平台,梳理全省1314类民生诉求事项清单,健全快速裁决、跨级直派、话务压力溢出机制。《2024年全国政务热线服务质量评估指数报告》显示,我省热线服务质量跻身全国前十榜单、东北地区排名第一。
2024年,省营商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企业群众期盼,还存在优化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仍需完善、企业服务质效有待提升、惠企政策落实通而不畅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加快推进修改《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强化政务服务质效,加大政策兑现落实力度,聚焦服务企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打造更多具有龙江辨识度标志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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